追啊,鹿晗晒出一张在外滩与邮筒合影的照片,在夜幕下排起长队,只为与这只邮筒拍一张合影。从黑夜排到白天,队伍依旧长长长~在邮筒旁边摆着各种pose拍照,这邮筒也快被粉丝摸秃噜皮了。
我就是啊,我喜欢峰峰,感觉他不仅很帅,更是每一方面都很好,觉得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,我都支持,只要峰峰喜欢就好,可以说,喜欢他不仅是因为他的美而已。
追过啊,现在也还在追,也会追一辈子。我同学算有点疯狂,把她书包文具盒笔什么的全是她爱豆,她爱豆的歌几乎是听一点前奏就知道是什么歌,歌词倒背如流。
追过,身边有两个朋友,分别喜欢的是曾经一个团队的两个爱豆。两个爱豆属于有竞争,两家粉丝也撕❌过那种,互相非常了解对家的“黑料”、嘲点。
我追过星啊,周围有一个舍友,疯狂的喜欢吴亦凡。以至于我们宿舍,早上叫醒我们的不是梦想,而是吴亦凡的【Bad girl】。
当然追过啊,偶像国外的,国外网站字都不认识,却能轻易的在各种网站看偶像的成绩。为偶像销量买CD,省吃俭用看演唱会。